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生态环保部首次发布VOC在线和便携式仪器监测标准日前,生态环境部首次发布了环境空气、废气和固定污染源中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相关标准,标准将于2019年7月1日实施。解决了当前环境空气VOCs监测,非甲烷总烃在线监测和便携式现场检测标准缺失的问题,使污染源和环境空气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测真正做到有法可依。 为贯彻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》,保护生态环境,保障人体健康,规范生态环境监测工作,生态环保部制定了环境空气、废气和固定污染源中挥发性有机物(VOC)监测的相关标准四则。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监测系统(仪器)的主要技术要求、检测项目和检测方法。
标准如下: 环境空气VOC气相色谱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HJ1010-2018).pdf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HJ1013-2018).pdf 环境空气和废气NMHC便携式仪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(HJ1012-2018).pdf 环境空气和废气VOC组分便携式傅里叶红外仪技术要求和检测方法(HJ1011-2018).pdf 在线技术质量部 2019年1月9日 上一篇2019年春节放假通知下一篇烈日下的坚守 |